共计 2647 个字符,预计需要花费 7 分钟才能阅读完成。
消费税在美国并不十分普通,虽然美国州和地方政府确实开征了普遍销售税(GENERAL SALES TAXES),但是,即使将它们考虑进去,消费税在美国也不如在世界其他地方重要。美国的消费税主要是对商品和劳务的销售额课征的。普通销售税是其中最主要的税种,它是州和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美国联邦政府不征收销售税,但是对某些特殊的商品,包括联邦政府在内的三级政府均可同时征收销售税。对某些特殊商品所征收的销售税一般称爲国内産品税。
(一)美国的消费税立法原则
1.受益原则。即以对国家提供的某种特殊服务和公共性服务设施是否受益爲依据,凡从中受益者应尽纳税义务,不受益者不负担消费税。例如对使用公路等公共産品者课征汽车産品及燃料税,税收收入用于公共産品的建设与维修。
2.限制性课税原则。是国家根据法律规定和税收调节的要求,对那些应禁止或应限制的消费行爲课税,如烟、酒、麻药、鸦片等。
3.节约性课征原则。是国家根据供求状况、消费品的性质及其在人们生活消费中所处的地位不同,选择那些资源供给缺乏,不宜大量消费,非生活必需品的消费品进行课征。
4.差别课税原则。即对不同性质的消费品课税,要体现税负的差别。一般说来,按限制性原则课征的消费税。税负要重,这样才能起到仰制消费的作用;按受益原则课征的消费税,负担不宜过重,否则它将与国家提供服务的宗旨相矛盾;按节约性原则课征的消费税,其税负的高低,要根据消费品供给的可能和人们购买的支付能力而定,最佳点要确定在既有利于节约消费,又要使消费者有一定的需求。
(二)美国消费税主要内容
1.联邦消费税。目前联邦消费税主要有酒税、烟税、制造业者消费税,使用税,其他消费税等。(1)酒税。酒税的纳税人爲在美国制造蒸馏酒、葡萄酒和啤酒等蒸馏业者以及制造业者。征税对象包括在国内制造或从国外输入的蒸馏酒精、葡萄酒、啤酒等酒精饮料。酒税按酒的数目及酒精含量从量征收。(2)烟税。烟税的纳税人爲烟制造者和进口烟者。烟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国内烟制造者生産的和进口烟者贩卖的各种烟类。(3)制造业者消费税。制造业者消费税是对某些列举的特定商品的生産厂商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就是生産这些商品的制造业者,征税对象爲税法上列举的特定商品。目前,制造业者消费税的征税对象主要包括:润滑油、汽油、轮胎、内胎、卡车、客车、小汽车零部件、煤、枪、弓箭、渔具等。(4)使用税。使用税是指对具有使用汽车、飞机等行爲的人征收的一种税。主要有三种:①航空使用税。是对用飞机运输旅客征收的通行税,具有使用者征税的性质,其纳税人是乘客,征税对象爲乘客支付的费用;②民航飞机使用税。是对航空公司使用民航飞机而征收的一种税,实质上是一种登记税,由航空公司向税务部门定额缴纳;③公路汽车使用税。是对行驶在国家公路上的汽车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爲汽车的驾驶者。(5)其他消费税。其他消费税包括印花税,主要是对保险证书征税;零售业者消费税,对零售内燃料(挥发油、石油液化气、摩托燃料等)的人征收的一种税;枪枝转让税,对转让枪支弹药的人征收的一种税,等等。
2.州、地方消费税。美国全国50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均征收酒税、烟税、汽油税等消费税,钗h州的地方政府也征收一些消费税。消费税的税率各州和地方也有所不同。
3.一般销售税。美国有45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征收一般销售税,其主要征税对象公共事业服务的总收入(如电影戏剧入场费、电器煤气服务费等)。个人有形财産的出售收入,特别服务费收入(旅馆住宿、广告、印刷、浆洗、修缮等服务收入)等。对不动産转移立据征收单据印花税,也列入一般销售税。有25个州的地方也开征销售税,有些地方目前在争取开征这种税。一般销售税采用比例税率,大多爲4%-5%,也有税率更低的,也有较高的。
(三)美国现行消费税的主要问题
1.公平问题。简单的说,一方面是穷人消费支出占其所得的比重远远大于富人,因而单一税率消费税的税收负担随所得的上升而下降,这就导致了纵向不公平。另一方面,在所得相同的阶层中,家庭开支大的(例如多子女家庭、新成立家庭等),其税收负担高于家庭开支小的,这就是所谓横向不公平。以上两方面的税负不公平表明,美国的消费税制带有累退性质。
2.经济影响。有人认爲,将某些大宗消费品从普通销售税中分离出来,采用不同税率以国内産品税方式课征,就会産生税收的“非中性“,影响消费者的“自由选择“,进而导致税收的“非最佳配董“.另一方面,美国现行消费税制度对经济波动的调节作用极爲有限,由于单一税率的缘故,其税收收入的增减幅度在经济波动期间,充其量与所得或销售的增减幅度成比例关系,因而并不具备个人所得税那样的“自动稳定器“的特征。
(四)美国消费税的发展趋势
1.税率缓慢上升。这一趋势有助于改善消费税的某些固有缺陷。在消费税産生的初期,它的课征面相当广泛,涉及一切商品的销售,法定纳税人爲所有零售业。绝大部分州不考虑对食品、药物等给予免税待遇,即不考虑销售税在税收负担上对穷人的不公平待遇。另外,初期的销售税也不考虑生産性消费和纯消费的区别,只要购入的商品不是用于再消费,就一概要纳税。这就使初期的销售税在经济上带有先天性缺陷。随着税率的逐渐提高,爲改变上还缺陷提供了财政上的可能性。
2.免税范围逐渐扩大。政府希望以此来改变销售税的累退性。今天,几乎所有的州都免征药品的销售税,某些州还免征家用燃料,少数州对衣服也予免征。虽然销售税的免征范围有所扩大,但是这一税种的税基仍旧很广,其累退性充其量只是有所缓解而己。因而,不但联邦政府到目前爲止仍允陈ス|人所交纳的州和地方销售税在申报联邦个人所得税时给予扣除,而目某些州(主要是食品不免税的州)还允陈ス|人在交纳州个人所得税时进行抵免,以便进一步改善销售税本身的某些不足之处。
3.税基开始向某些劳务消费扩展。自60年代以来,各州的税基已出现了劳务消费扩展的趋势,不过这种扩展依然有一定的局限性,除旅馆业(包括汽车旅馆业)、修理业,以及诸如干洗等少数服务性行业外,销售税的课税对象依然是以有型商品爲主。
4.开始对生産性消费和纯消费加以区别对待。早期各州的销售税征及一切零售商品,除非购买者提供证明,否则一律纳税。渐渐地,“再销售“的含义有所扩大,超出了“不改变原有形状“的定义。例如种子、花肥、饲料等也纳入了免税范围。这种趋势在经济上被认爲是合理的,已出现逐渐扩大的趋势,因爲它减轻了重复课税的负担,有利于改善州一级工商或农业的竞争地位。
文:林芋君
相关链接: 美国热门旅游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