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西国家公园

美国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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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thanksgiving的时候,终于又背上行囊,出门去旅行了,这也是来到美国这个教堂多多的南方小镇后,第一次出门。

          
秋日的南方,阳光明媚,暧风拂面,森林成红黄斑驳的一片,沼泽地清澈见地,而棉花地里早已收割完毕,天空碧蓝如洗,远远的深向无边的宇宙。一轮初生的新月在傍晚时分升起,映着湖水,闪着流运的光影。最后,天已黑尽,火车才抵达New Orleans。


走在繁华的 Rue Bourbon,又重新见到汹涌的人潮,看到人嘶马吠的热闹场景,才觉得又回到了人间,New Orleans的夜风也似乎透着温馨的大海的味道,心情也一下子高兴起来。在那种静静的小镇过了半年后突然回到这种热闹的市井,才发现自己也是这幺喜欢这种喧闹的生活。看看路上的行人,一群群聚在一起,大声的叫喊,有的人急匆匆赶向前方,又有穿着漂亮制服的警察,戴着小圆帽,昴首挺胸。而街道两旁,则都是大声叫喊的酒吧,餐馆,差不多每家都有乐队在演出,一曲接一曲的演,从不间歇,无论是外乡人还是本地人,大家都兴高彩烈地喝着酒,放声的大笑。有几家关着门拉着厚厚帘子的店房,在门口帖了好多姑娘的大副照片,当然都是dressless,一个伙计站在一旁,负责拉人进去。


在一家餐馆吃了顿晚饭,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好,当然啤酒还是挺不错的,出来时,在一家CAF煽吹揭晃慌?空?谧急秆莩??蚁胨???囊欢ㄊ莏azz了,还有一位钢琴师,但他们终于没有开演。于是,我又回来灯红酒绿的Rue Bourbon。我随着人流在大街在游荡,看过往的行人,透过窗户看酒吧里的演出。


终于,来到了Rue Bourbon的尽头,这儿的灯光似乎也暗了许多,人也少了,一些酒吧的门口高高的挂起了彩虹旗。我已经有半年多没有去酒吧了,以前虽然也不是常去,但一个月里还是会去一次,喝几杯啤酒,见见朋友,聊聊天,偶尔也跳舞。进去那家叫Parade的酒吧时,还是觉得很有些不好意思,就象第一次去那家叫“裤子”的酒吧时,感到一阵阵的不自然,仿佛人们都在注视着我,其实,我并不是那种引人注意的人。


酒吧里人声鼎沸,很多人围坐在吧台边一杯接一杯的喝得兴头十足,人们都在庆祝感恩节,几个妖艳的queens打扮得花枝招展,粉气扑鼻,让人想起以前看过的那些疯狂的drag show,一个穿了一条白色的非常夸张的内裤的go go boy在随便的扭着身子,可以看得出,他是非常的漫不经心。


实事上,我进了那家酒吧不久,就发现有个人一直跟在我的后头,我上楼,他也上楼,我下楼,他也下楼,我出了门,他也出来了,我站在街对面看了一下他,一个三十左右的白人,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衣,他依着柱子,小心的看着我,他的目光是一种渴望,让我感到害怕,不安,于是我又混进另外一个酒吧。


另外一个酒吧并不是我喜欢的那种,go go boy穿得也更少,整个ass都留在外面…。于是,我又回到原来的那家酒吧,要了一杯酒,边喝酒,边看大屏幕上的MTV。我想,只要随便找个人聊聊天就可以了,再晚些时候去跳会舞,就象从前的那些日子,三更半夜才回家。


也许是因为节日的原因,人们都非常高兴,不停的kiss, hug, shake hands,总之嗓门非常高,酒也喝得很快,。酒保中有一个非常cute的泰国男孩,他的笑容非常甜,每个去打酒的人都kiss了他一下,他也从来不拒绝,而且还双手合拾,行一个礼。后来买酒的人实在太多了,他也顾不过来每次都行那么大的礼。


忽然中,站在我身边的一个家伙向我打招呼,握过手,我们就谈了起来。我不记得是不是刚才那个人了,我一象对洋人的面貌没有太好的记忆,又是晚上,看不大清,但他显得非常羞涩,我偷偷瞥过去看他的时候,他非常紧张,目光不停的留在远方,当然我也非常紧张。虽然我以前也常去酒吧,但从来没有在酒吧里hook过,我并不enjoy那样的生活,而且基本上都是和朋友们在一起,只有偶尔的时候才和陌生人聊几句,当然从前的那些人也非常矜持,从来不轻易和陌生打招呼,只有不多的一两次,有人主动过来聊天。这一次也没有准备到这一点,我原来不过是想喝几杯酒,跳会儿舞,放松一下,我也不太知道美国人是怎么会事。他是那种文质彬彬,给人映象非常好的那种人,脸庞清秀,眉宇间有点淡淡的忧伤,就是太白净了,缺少阳光的气息。后来,我们上到二楼,上楼时,他伸出手来轻轻的在我的腰上搭了一下。我们在二楼跳了会舞,他还是紧张,而且他看起来不是那种常常跳舞的人,舞步僵硬。然后我们去吧台边喝酒,随便聊了些事,我和他都不大善于聊于,也许两个陌生人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好,有时,我们就轻轻的hug一下。他告诉我,他住在New Orleans附近的一个小镇上,因为那么人不多,所以他就到New Orleans来,希望能遇到几个朋友。


后来,他离开了,不知道他去那儿,再也没有再看到他,他走的时候只说他会回来。他走了后,后面的夜晚就显得让人有些怅然,让人觉得灯红酒绿都是别人的事。也许,不应该对这样偶尔的相遇给以太多的留恋,很多事情只要有过也就足够了,我也曾仔细的打量过他,也曾把我的手轻轻的放在他的肚子上,光滑的皮肤就是他留给我的映象。


第二天起来依然是阳光明媚的一天,懒懒的阳光下享受了一杯咖啡,觉得悠闲的生活就应该是这样。坐车到密西西比河边,看河上往来的船只,海鸥,看Jazz演出,Flea market。城里又有很多的画廊,古董店,有露台的爬满了绿色植物的漂亮房子。白天的Rue Bourbon也平静了许多,昨天晚上去的那家酒吧也大开了门,阳光斜斜地照了进去,只看到不多的几个人坐在里面喝咖啡,而昨晚仿佛是在另外一个世界。


晚上,我还是又游荡到了那家酒吧,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应该还能再见到那个人,虽然他已经告诉过我,他周六晚上不会出来了,他不喜欢人多的时候。但我还是站在头天晚上遇到他的地方,我想,他要是来的话,他一定会来那个地方找我,当然,我想我是有些旺自多情了。


那天晚上去酒吧的人更多,一拨一拨的,不到十点就满了,我想大概只有我是一个人去的,因为很多人都是一群群的。我想,一个人站在人群里喝酒的样子一定看起来非常傻。有一个老家伙过来和我说了几句话,他用浓浓的南方口音说,“Man, cheer up, do not be so shy, you’re beautiful, you know? ”他看来象是个标准的老色鬼,就是那种一看他就让人戒备的人,而且我不知道beautiful是不是可以用来形容一个男子,我还是头一次听到这样的恭维。他还会说几句中文,还说他有几个中国朋友。总之,他给我的映象非常不好,我一定是显得非常不自然了,他说了几句话就离开了。


Pessy看到我的时候就对我笑了,那时,她正和她的一些朋友从外面挤过来,站在我前面,我也笑了一下,于是我们就认识了。她那时一定已经喝了不少了,眼框已经有点红了,我们hug了一下,她把我介绍给她的朋友们。CH是个高高壮壮的家伙,有点胖,他一直站在我的身边,不大说话,但常常使人感到他在微笑。后来,他问我要不要来杯酒,我说好吧。他的南方口音我听着非常费劲,我的英语也并不很好,有时我要凑到他的耳朵上才能把话说清,于是我就闻到他头发的味道,好象上了点wax。喝完一杯,我说我也请他喝一杯,但要请他帮我去order。我给了他一张20块的note,我看到他要了两杯酒,找了零钱,又从里面拿出一两张来递给酒保,做为小费。我非常喜欢他这种细致的做法,因为我以前并不知道在美国的酒吧里也要给小费。他要了两种不同口味的酒,他让我先尝一下,喜欢那种就要那种,一杯是略有点herb味道的,象加了点Gammel danske,另外一杯非常清爽,我就要了清爽的那杯。
            
          
后来,我们找了两个凳子,坐到后面的一张小圆桌边,那儿稍稍的安静一点。我想,酒精一定是种奇怪的物质,古希腊人写了无数的诗篇赞美酒神,李白则自称是酒仙。在平时从来也不会做的事,在喝了几杯酒后就很自然的发生了,也许生活有时就需要一下这样的时刻。实事上,我到现在都跟本不记得我和CH是怎么开始亲吻的了,我们本来是各自坐在一个凳子上,后来,他干脆把我拉到他的怀里,他身形高大,使人感到温暖,愉快,他的笑容灿烂,让人觉得幸福。

         
Pessy不时过来和我们说几句。她是那种漂亮的女人,金色的头发,身材娇美,又不故作清高,亲切又宜人。她亲吻我的手,我的面颊。我也亲一下她的手,她的漂亮的长发,她的眼睛,她的唇。我感到她混身都是冰凉,特别是她的手,又小又冰,不象CH那样使人感到温暖,也许这也是我不喜欢女人的一个原因。CH告诉我,Pessy爱上了那家酒吧里的一个酒保,可怜的女人,喜欢上了一个不应该喜欢的人,他们都说那个酒保是Pessy的girl friend。那天晚上她喝得酩酊大醉,又失意,又恣意,让人觉得欢尽悲来。

          
后来,我和CH回他的家。是一所不大的house,家具不多,非常简单,但却使我感到非常局促,因为他收拾得非常干净,非常整洁,没有一件东西不是放在应该放的地方,不象我住的地方那么随便。

         
我想,我喜欢CH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他使人感到自然,感到信任,我从来没有用通常人们在与陌生人交往时应该持有的那种方式怀疑过他,他问我要不要去他的家的时候,我想也没想就答应了,虽然我已经订好了第二一大早的回程车票。我想他也没有怀疑过我,他就把他的钱包放在洗手间门口的桌子上,就象他往常做的那样。他也非常照顾人,他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不打电话,也不接电话,只是听一下留言。总之,和他在一起是一件非常愉快的事情,我们都开诚心菲。当然,我得承认一点,他并不是那种非常attractive的人,他也不象我以前遇到过的有些人那样富有经验,相反他手忙脚乱,不知所措。当然,在这方面我也不在行,我也许应该向朋友们讨教一下,我希望让那些我喜欢的人感到美满,愉快 。即使是这样,我们都感到非常满足了。早上醒来时,他告诉我,“I love you”,这是我第一次听到别人对我说这样的话,而且他说了不止一次,我不知道这样的话是不是可以随便说出口的,但我明明感到他说这句话的时幸福感,于是我也就对他说了同样的话。我们都非常激动,他把我紧紧的抱住。

        
中午,CH和我去旅馆里checkout,我把包拿出来。然后,我们去一家叫Five Happiness的中餐馆吃午餐。我本来以为他会带我去一家有Brunch的西餐餐,喝点咖啡,吃点croissant。

        
回来后,我还得到网上重新订了一张回程的火车票,然后我们一起看DVD。他是一个美国电影迷,他自己有很多DVD,收藏了满满一架,我看到有那部lost in translation。回来后,我上网去google了一下,还找到好多他以前写的电影评论,他的英文非常棒,简练有力。我并不是很喜欢美国电影,相反我更喜欢法国,西班牙,这些欧洲导演出的电影,觉得那样的电影更有艺术性,更容易使人感到某种心灵的相通。我们一下午都坐在沙发里看DVD,他是那种非常严肃的人,不开玩笑,一板正经。我想他一定在电视前渡过了很多时光,我们看完了两部DVD,又打开电视,他给我介绍American Idol。我基本上不看电视,所以只是听过这个节目,但却从来没看过,他就给我一个一个的说。晚上,我们也没有去外面吃饭,只把中午从中餐馆吃剩带回来的东西热了一下,随便吃了点。他的冰箱里只放了coke和水,整整齐齐的分两边放着,还有一两瓶ketchup,就再没有其他东西了,没有牛奶,也没有beer , wine,不知道平时是不是也是这样。

     
那天晚上,我们很早就去睡觉了,因为我订了一张第二天早上七点发车的火车票。清晨天还未亮,我就醒来了,有点担心误了火车,因为他的house离着New Orleans还有二十多分钟点的车程。我听到他也醒来了,翻来翻去的,我希望他能过来抱我一下,因为再一会儿就要离开了,但他始终也没有,后来,他一翻身起床去洗涮,我也就起来了。我们匆匆忙忙赶到火车站,下车的时候,他伸过头来轻轻的吻了我一下,我也吻了一下他,他说,夏天的时候再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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