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计 1903 个字符,预计需要花费 5 分钟才能阅读完成。
在旧金山机场办理入境手续时,我领略到了全世界最“牛逼轰轰”的入境质询:“你第一次来美国吗?”,“你为什么来?”,“你开什么会?”,“你具体做的工作是什么?”,“你住在哪里?”,“你呆多少天?”,“你哪天回去?”……连珠炮式的发问,就看你有没有前后矛盾的回答,最后还要走我一张名片,我一脸微笑地作答,心里却在念叨:“你丫至于那么牛逼吗?你们自己国家的签证官发给我的签证,难不成你们自己还不放心?”
我注意到一个有意思的情况:在旧金山的机场,几乎所有的商店店员、差不多一半的机场工作人员、还有三分之二的入境-,包括刚才跟我牛逼轰轰的那位,竟然都是华裔,而且大多会说广东话。这让我有些含糊:不会丫美联航忽悠我吧?带我上天上转了几圈往香港一撂,骗我说旧金山到了。
看了眼护照上的戳子,确实是美国。
夏天的芝加哥和北京有13个小时的时差,基本上是昼夜颠倒。由于在旧金山转机,全程花了我20个小时的时间,在飞机上没怎么睡好。当我下午五点多走出芝加哥的机场时,感觉自己的腿发软、身子打晃、看不清楚东西。
打了辆车直奔酒店,很恍惚,已经记不清那一路看见了什么,只记得自己进屋便睡,再一睁眼是晚上九点多钟了。
忽然发觉肚子有点饿,想想自己好像根本就还没吃晚饭呢。洗了个澡,溜答到街上,想着得犒劳一下自己长途跋涉的艰辛,怎么也得找个像样的大餐吃呀。
酒店离芝加哥河不远,处在市中心,非常的市中心,差不多相当于在北京住了前门大栅栏之类的位置吧。酒店门口是垮过芝加哥河的Michigan Avenue, 相当于不是长安街就是平安大道吧。
这里的城市规划有点像北京,所有的街道都是横平竖直的,完全看不到欧洲那种放射状的以“广场”为节点的布局。芝加哥看上去是座很“美国”的城市,直入云宵的摩天大楼、灰暗的城市色调、游走在街边乞讨的黑人……让我不费吹灰之力就把它匹配上了我那些从美国电影里得到的记忆。
芝加哥作为伊利诺伊州的首府,是美国第三大城市,仅次于纽约和洛杉机。
街上的饭馆和商店有很多都关门了,剩下的只有几家酒吧性质的,我觉得一个人去那吃饭也挺没意思的,还是算了吧,就跑到唯一开门的超市里买了些三明治什么的,算是为公司的budget control做贡献了。
顺着Michigan Avenue一直往北,再往东拐,没走多久就到了Michigan湖边。记得那时候地理考试有一道经典的题总是出现:“请问五大湖中哪一个湖的全境都属于美国?”,正确答案就是Michigan湖,它是唯一一个不和加拿大平分的。
芝加哥这座城市依湖而建,没有过渡,湖边就很干脆地竖着一片摩天大楼。湖水很静,湖边虽然有沙滩,但没人在夜幕里散步。我随便转了转,抓了把沙子留纪念(后来才听人说湖边的沙滩是人造的),就回酒店了。
到芝加哥的第二天是星期二,从星期二到星期五,我需要每天去公司和总部的同事开会。
公司就在酒店对面,从酒店房间出来,过马路,坐电梯,不过五分钟的工夫。
其实公司真正的总部并不在芝加哥城里,而是在一个很偏僻的小镇,不过当初设计部门招人的时候,设计师们都自视为美国最时尚的人,要住在城里,不能住在乡下,于是,公司咬咬牙,决定设计部门是唯一的例外,可以在城里最中心的写字楼租一层楼办公。刚好,从伊利诺依州走上总统之路的奥巴马当年的竞选总部就在同一座楼里。
我的时差始终没有倒过来,这也是我所预料到的。每天夜里躺在床上都特别精神,白天却昏昏沉沉,哈欠一个接一个,开会的时候还要假装成精神很抖擞的样子。我的老上司美国人D看出了我的无奈,有一天早上,他走到我的桌前,神秘地从夹克口袋里掏出四颗有点发黑的药片,每一颗用手捻了捻,摆在桌子上排成一排,说:“这是melatonin,晚上吃了这个就能睡好觉了。药片上有点黑,那是因为我兜里脏,没事儿的。”我听了又感激又想笑。
D四十多岁,看上去有六十多的样子,是个典型的美国人,他曾在北京工作过两年,那时候,每天见到的他都是一脸灿烂的笑,会议室所有的椅子都被他的大鞋底子踩上过脚印,找他谈什么天大的事情,他都很可能是脚翘在桌子上比头还高。没错,按照他的风格,或者说按照美国人的风格,药片根本就不需要像咱们似的装在小瓶子里生怕进了细菌,生活嘛,怎么方便就怎么来好了。
华人同事N是个热心肠,每次中国有人来出差,她都承担起顾问兼导游的角色,这次对我也不例外。
多亏了N带着我去吃了第一顿特色大餐:一种把一大堆烤肉什么的都卷在饼里像吃烤鸭一样吃的方式,否则我甚至连在美国怎么结帐都不会。
相关阅读: 芝加哥热门旅游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