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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script src=/js/ad_728.js>8.5 取道盐湖城
Arch是我们此行唯一进入两次的国家公园。
爬到Delicate Arch需要翻山越岭,是一项颇费体力的活动,尤其是在八月的烈日下。事实上这里的整个山体就象是一整块红色的岩石。因为土壤很少,所以也难见绿色的植物,“阴凉”这样的概念就无从谈起了,在整个攀爬得过程中,你只能赤裸裸地接受太阳神的呵护。记得有句话说“世界上本没有路,走得人多了,也就成了路”,那大概说的是“中土世界”—至少地上有土。而这里完全属于“石器时代”,所以这句话恐怕要改成:“世界上本没有路,走得人多了,还是没有路”。幸好公园为了不让游人迷路,在巨幅岩石壁上用两排小石头标示出了正确的方向。要是没有它们,还真得望着红红的大石头发呆。
这段路程差不多要一个小时。当我们终于来到了这个著名的拱门近前时,才发现它的高大魁梧—可能有四、五层楼那样高。我和老婆虽然气喘吁吁,却兴奋莫名。触景生情,我俩几乎同时想到了要在这里拍一个“艺术照”:我们分坐在一块石头的两端,石拱门作为背景出现在我俩中间,我们再用相邻的胳膊也搭成拱门状,这样照片里可以出现相套的“双重拱门” — 一远一近,一里一外,一人工一自然,这个创意连被我找来帮忙拍照的白人大叔都连声称赞。相对于“Delicate Arch”,这张照片的名字可以叫做“Delicater Arch”;好比有个超级计算机叫“Deep Blue”,而超超级的计算机叫“Deeper Blue”一样。
值得提醒的是,大多数的游客只是停留在我们拍照的一小片空地上,离大拱门还有几十米的距离。中间的这段是一片比较陡的斜坡岩壁,也没有护栏的保护,而且这里山高风疾,础b地上的三脚架都能被吹倒,如果走过去确实有点儿惊险。老婆已然有点儿害怕,不肯再越雷池一步。而我则和她“英雄所见略有不同”— 千辛万苦地来到这里,无论如何也要跨过这最后的一步,“行百里者半九十九”,只有完成了这百分之一,我才能无怨无悔地说:“我已参拜了你啊,心中的神殿!”
终于小心翼翼地来到了它的脚下,用手摩挲着它的肌肤,心中有中说不出的满足感,觉得就算千辛万苦也心甘情愿。忽然想起那些朝觐路上一步一叩五体投地的藏民,当他们终于见到了晨曦中的圣殿时,心中涌动着是否也是同样的感觉呢?“同感”不如称为“通感”吧,因为这感觉直通我们的灵魂。
“照相!~~~~~”我转过身,冲远处的老婆大喊,试图让这记忆成为永恒。记得有一幅有名的梅里雪山的照片,叫做《心中的日月》,应该是摄影者当时的感受吧。这里我要借用一下我们的通感,也给我和Arch的这张合影起名为—-“心中的日月”。
除了Delicate Arch以外,公园里著名的石供还有飘逸隽秀的Landscape Arch,雄伟壮观的Double Arch,相映成趣的“南窗北窗”,至于形态迥异的风化岩石更是不计其数。穿行在Arch国家公园里,仿佛来到了另一个星球的表面,每一块奇形怪状的石头后面都随时有可能跳出一个更加奇形怪状的外星人。要想玩儿遍公园,2天的时间比较合适。如果时间紧,就“直击要害”— Delicate Arch绝不会让你后悔。
还记得前面说过的在电影里经常出现的红色平顶山吗?离开公园,在Moab的游客中心里,我第一次知道了它的名字 — Monument Valley,而且跟我的判断一样,果然就在Arch附近!但据说驾车需要3个小时。其时已过中午,我的行程很紧,事先又没计划这个景点,只好狠下心咬咬牙作罢。“偷着不如偷不着”— 就让这美好的憧憬和想象延续到下次旅程吧。
一个令我颇感意外的情况是,从进入犹他州开始,我就拿着Monument Valley的照片问途中遇到的本地人询问,他们竟然没有一个知道这个地方在哪里!外国人比本国人知道的还清楚,这可真是“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识”的生动写照。好比北京的城里人大多不清楚野长城的所在,而远道而来的外国背包客却能对此耳熟能详,如数家珍一样。
离开Moab,我们旌麾北指,两天的远期目标是全世界第一个国家公园黄石,当天的近期目标是犹他的省府盐湖城—就是那个在初中英文课本里和“海鸥”、“蝗虫”一并提起的城市。
这段路程不算太远,240哩左右,但因为大部分不是州际高速,所以需要4~5个小时。从Moab走US-191向北,接上I-70后向西25哩,再下高速,接着走US-191北,一路下去,接上I-15的时候就快到盐湖城了。
午后,我们启程,我老婆按照惯例,又开始了每天例行的汽车午睡。她那时候还没拿驾照,所以全程都是我一人驾驶,而她的身子骨又没我硬朗,不禁折腾,时差倒的很慢,所以每天一过中午12点就哈欠连天,如果在车里就会很快昏睡过去,“身在曹营心在汉”— 作息时间依然跟伟大祖国保持一致。一般的情景是这样的:我正一个人寂寞的开着车,她忽然从梦中惊醒,睁着迷茫的双眼看一眼窗外,然后给我提一个毫无建设性的意见:“我觉得你走错了”,紧接着又昏睡过去 — 好在我对梦话也习惯了。随着旅程的进行,我还发现了老婆的一个突出特点,那就是如果在岔路让她选择,她几乎每次选的都是错误的路线。掌握了这条客观规律,我后来每次被困在小镇的路口不知所往时,就会问她:“你说该往哪走?”,等她说出答案后,我再用排除法选出正确的路线。此方法屡试不爽,充分折射出“没有绝对的对和错”这一辩证思想的耀眼光芒。
在这段路上,一场大雷雨不期而至。
US-191是一条双向2车道的国道,纵贯于犹他的茫茫原野之中。越往北开,天色就越阴沉,仿佛正走在白天和黑夜的交界区域。我发现美国的很多车白天也都开着大灯,有些路段更是明确要求白天开灯。开始时不太理解,慢慢地终于体会了其中的好处:白天开灯固然起不到太多照明的作用,但可以让其他车辆从很远的地方就发现你。司机同志们都知道,当路前方很远的地方有个车时,能看到的只是个模糊的黑点儿,分不清是在同方向或反方向行驶。如果开着大灯,就能从白色或红色的灯光一目了然车运行的方向,这样就提高了安全系数,尤其是在这种中间没有隔离带的乡间公路上。
随着隆隆雷声,暴雨突然从天而降,瓢泼而至,劈头鄘y,不管不顾,雨点儿疯狂地敲击着风挡玻璃,好像恨不得一头撞近来把我吞没。雨刷虽然调成了最快档,依然无法及时刮净玻璃,在车里的感觉仿佛是坐在水帘洞后面一般。没办法,只得减慢车速。路上疾驰的车侧面都飞溅着白色的水花,远远看去就象是乘风破浪的快艇。是和大卡车在雨中会车的时候更是刺激,为远离卡车激起的水花不得不往路边靠一点儿,但还是能从手中方向盘微小的颤抖感受到水浪和气浪的冲击,好似快艇驶过军舰时的感觉。老婆此时也从梦中惊醒,叮嘱我集中精神,不要说话,还紧张地帮我盯着窗外。此时如果从天上拍个长镜头,画面一定是这样的:“山舞银蛇”— 道道闪电银蛇乱舞,撕破长空,照亮山野;“原驰蜡像” — 疾驰在原野上的白色马自达里,两人沉默无语,姿势僵硬,目不转睛,好像呆坐在那里的两尊蜡像。同时配以画外音—天空中传来美国老天爷愤怒的吼声:“…欲与天公试比高?!” (“高”字作混响回声处理)
终于,渐渐驶出了雷雨区,天空也明朗了起来。我正暗自松一口气,突然觉得外面如闪光灯般骤然一亮,紧接着头顶上方“